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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嫩江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开云全站app    发布时间:2023-12-29 03:01:16   点击数:149

  补贴标准:根据《关于逐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规〔2021〕3号)要求,体长大于50cm(含)的每头补助7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55元,县级承担15元;体长小于50cm的每头补助45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承担35元,县级承担10元。

  补贴时段和补贴金额: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39号)要求,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期间我市养殖环节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理厂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共计1807头(其中病死猪体长不小于50cm的599头,病死猪小于50cm的1208头)。此期间中央、省财政应下发75225.00元(599头*55元,1208头*35元),实际下发补助资金75200.00元;市财政应补助21065.00元(599头*15元,1208头*10元),合计96265.00元。

  申请程序:市农业农村局依据“智慧龙牧”APP手机客户端”中的病死猪已集中收储处理数据及照片等佐证材料,核对补助金额,呈文至市政府,经市长批示至市财政核付,经市财政复核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申请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无害化处理厂、养殖场工作人员经现场核对后三方签字并上传数据和照片,档案及汇总表详见“智慧龙牧”APP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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